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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港率先推创业人员“零首付”注册

来源:临港注册公司    发布日期:2017-08-17

本次改革本着临港事临港办的原则,将内资企业集团的登记事权赋予临港分局,由临港分局负责集团母公司在临港地区的内资企业集团的登记注册。为进一步促进临港地区现代服务业良性发展,进一步发挥临港产业集聚效应,《实施意见》规定,对在临港地区设立为制造业提供配套服务、且不扰民、不影响环境和公共安全、不涉及前置许可的服务业企业,可以在临港地区管委会指定的场所内进行集中登记。

根据浦东工商昨天出台的加快推进临港地区创新驱动、转型发展10条新政策,浦东临港地区将率先在全市实施“注册资本认缴”改革,推出创新创业人才“零首付”(即注册资本认缴)创业新政策。  

  工商浦东新区分局昨天出台《关于加快推进临港地区创新驱动、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》,并于当天下午在临港地区召开新政策发布会,宣布推出上述10条新政策。市工商局副局长陈学军,上海市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党组书记、常务副主任、浦东新区副区长朱嘉骏出席发布会,工商浦东新区分局局长陈彦峰对10条政策作了解读。

  据陈彦峰解释,此次浦东工商支持临港发展政策共涉及4个方面、10条内容,其中最为瞩目的亮点是试点“零首付”注册,推动人才集聚、企业创新。浦东临港地区将率先在全市探索实施“注册资本认缴”改革举措,推出创新创业人才“零首付”(即注册资本认缴)创业新政策。

  《实施意见》第6条明确规定,到临港地区创业的留学归国人员、在临港软件园等高新产业园区内的创业人员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、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人员,在临港地区投资设立符合临港地区产业导向的有限责任公司,以及登记在临港地区的科技型有限公司,经上海市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认定,可实行“零首付”注册,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注册资本。陈彦峰解释说,此举为促进临港企业加速发展,为即将开展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,作了先行实践。

  简政放权“临港事临港办”

  据了解,10条新政的亮点还有“临港事临港办”,进一步简政放权,为临港发展提供特别服务、“贴身”服务,以支持临港企业做大做强,加快航运服务集聚区建设。

  陈彦峰解释说,本次改革本着“临港事临港办”的原则,将内资企业集团的登记事权赋予临港分局,由临港分局负责集团母公司在临港地区的内资企业集团的登记注册。此外,临港分局在受理、核准临港管委会审批的外资企业登记后,不再报分局,可以直接进行登记这样可以进一步简化临港分局外资登记流程,提高登记效率。

  同时,为进一步支持临港航运服务集聚区建设,经市工商局同意,进一步把外资船舶代理、外轮理货和交通运输企业的登记事权授权给临港分局。至此,今后凡是落户临港的企业,都可以在临港行政服务中心完成注册登记。

  扩大企业“集中登记”范围

  突破场地瓶颈,在全市率先推出扩大企业“集中登记”范围,也是10条新政亮点之一。为进一步促进临港地区现代服务业良性发展,进一步发挥临港产业集聚效应,《实施意见》规定,对在临港地区设立为制造业提供配套服务、且不扰民、不影响环境和公共安全、不涉及前置许可的服务业企业,可以在临港地区管委会指定的场所内进行集中登记。

  “南汇新城”、“临港”字样

  可作企业字号

  据了解,新政策中还包括:在临港地区设立的企业,经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同意,允许在名称中使用“南汇新城”、“临港”等作为企业字号,以进一步凸现临港品牌效应;支持临港地区建立新兴行业跟踪研究机制,探索并实施符合国际惯例、行业标准的名称和经营范围表述规则,允许临港地区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符合国际惯例、行业标准的用语来体现其行业和服务特点,推进新兴行业加快发展。

  外资可以合伙制形式

  进入文化服务领域

  据陈彦峰解释,本次改革提出“支持外资利用合伙制等形式进入文化服务领域”,为外资进入文化领域提供了一条新通道,即外资进入文化服务领域,除了开设有限公司外,还可以成立合伙企业,这样做的优势是减化了外资审批环节,无需经过商务部门审批,直接由工商部门进行登记,同时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支持下,更有利于临港地区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。

  总部企业名称中

  可使用“研发”等字样

  新政策进一步放宽总部型企业的名称登记条件,允许临港地区总部企业在名称中使用“研发、销售、采购、结算、品牌”等字样,突出其研发中心、销售中心、采购中心、结算中心、品牌中心等功能作用。对重点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、现代服务业、总部经济等发展,以及临港地区商标战略实施也给予了大力支持,如鼓励外商以境外人民币出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,支持临港地区开展航运经纪人和经纪企业登记试点等。

  探索外资审批登记新模式

  据介绍,结合当前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和新区“行政效能最优”的定位,新政策还将创新服务制度,推进临港地区完善新设企业并联审批工作,进一步优化工商、质监、税务联动登记流程,扩大联动登记覆盖面。

  据了解,10条新政还支持探索将外资“直接登记”与“并联审批”、“联动登记”、“网上登记”相结合的审批登记新模式,进一步提高外资企业审批登记效率。建立临港分局与市工商局之间名称申报的“窗口直通车”制度,以进一步提高临港地区企业名称登记效率,高效便捷方便企业办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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